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接报警改乎称徽核消悉州区永佳大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涉事车辆后座上有一名女性,头、颈部有外伤,经“120”医生到场确认已死亡。已经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因此死者与嫌犯之间是何关系我也不知道,可能只是司机和乘客的关系。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当年轰动一时的滴滴司机杀乘客案。案件最后的判决结果是:被告人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但是得到了家属谅解,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桥亏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挺气愤,活生生的一个大活人被人残忍杀害,用钱了解,我想不通,杀人必须偿命,这是天经地义,家属怎能凉解杀人犯,什么死缓,我们不能为钱迷失方向,怎能告慰死去的亲人,她在天堂能安吗?不管是谁在做工作都不好使,必须给死者一个完美交代。
高额的赔偿,猛赔,使劲赔,你只要不谅解我就用钱砸死你的赔!你们不是叫嚣钱买不来命吗?我买不了死人,来买活人,总可以了吧?你只要心里面有贪欲,就总有一个价码,那些说无价的,只不过是钱给的还不够啊!
在看到卡里面的余额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死者死前有多么绝望痛苦。我不知道是什么人在做思想工作:反正人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不如拿钱实惠。就算让杀人者坐牢又怎么样呢?还不是什么都没拿到手?我知道我无权指责,有句话说得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死者已矣,有人说,也许死者也会想,能给家人带来一个好生活,也算另一种慰藉了。
死者死时候30岁,正是家庭美满,人生的好时候。我想起病房里那些30岁的新妈妈,家人环绕无比幸福的样子,再看看这个新闻,只觉得后背发凉。
杀人者在对死者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之后,提起了上诉,且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最终法院再审以后判罚结果变成了死刑缓期执行,可以预见的是有生之年该杀人犯竟然还能有重见天日的一天!我不想对死者家属做任何评价,我只想说死者能够瞑目吗?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人死不能复生,并不是每个悲痛亲人,都可以像上海杀妻藏尸案的苦主父母,那么较真又那么绝望,视钱财如土,以女儿为重。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也好,说客也罢,一但提出的赔偿金额,达到婆家男方的心理预期,为了生计着想,为私利也罢,一经银钱账算,其实自然成为很该妥协的唯一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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